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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

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山西赛区竞赛开始!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局、总工会,各企业人力资源(劳资或工会)工作部门,各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7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决策部署,加快培养和选拔智能制造技术领域高素质技能人才,助推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中国制造2025》在我省深入实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信厅、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山西赛区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设装配钳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维修电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模具工(精密模具智能制造单元综合应用)和无线电调试工(智能飞行器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四个赛项。

  装配钳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和维修电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两个赛项分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3个竞赛组别,均为三人团体赛。模具工(精密模具智能制造单元综合应用)赛项分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2个竞赛组别,均为三人团体赛。无线电调试工(智能飞行器数字化设计与制造)赛项分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2个竞赛组别,均为双人团体赛。

  凡从事数控机床编程与操作、数控机床装调与维修、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工业机器人操作与维护、模具设计与制造、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无人机应用技术以及切削加工领域智能制造单元技术应用等相关职业(岗位)的企业职工,以及具有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技术应用、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等专业的各类院校教师和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和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及在2018年国家级一类大赛获得前5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且为职工或教师身份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根据省级报名、决赛结果,组成不超过56名选手构成的省代表队,参加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大赛四个赛项共计10个组别,各参赛代表队各赛项各组别限报2组参赛选手,同一单位每个赛项各组别限报1组参赛选手,参赛选手不得跨单位组队。

  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职工组和教师组按照《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模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无线电调试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要求,学生组按照《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模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无线电调试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并结合智能制造应用技术领域在切削加工、模具制造、智能飞行器制造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企业生产实际命制试题。大赛重点考察参赛选手安装、调试、运用、维护和管控智能制造单元的技术水平ASP编程,以及利用智能制造单元进行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能力。各赛项命题将在上述要求基础上,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相关赛项命题内容和考核评价方法。各赛项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竞赛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技术文件请于决赛前自行从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网下载。技术文件相关问题可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刘江联系,电话)。

  (一)各企业、院校初赛阶段。2019年8月中旬前,以各企业、各院校为单位组织初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

  每个报名企业、院校,对各竞赛职业和组别可推荐1组参赛队参加全省决赛。每组3名选手须来自同一单位,同一单位每个赛项各组别限报1组,每组须指定1名指导教师(教练)。

  (二)全省决赛阶段。鉴于全国决赛时间为11月上旬,山西省赛区竞赛时间拟定于2019年9月中旬。

  大赛期间成立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山西省赛区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技术工作委员会和秘书处。技术工作委员会设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大赛相关技术工作等数据填报asp源码在哪里找到文件管理软件。秘书处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大赛政策制定和组织协调工作。

  经省级竞赛选拔推荐参加全国大赛的选手,奖励按《关于举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73号)的规定执行。

  1、对在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补助;对获奖项目的教练团队按相同对应标准给予补助。

  2、符合条件的全省决赛各职业职工组、教师组前三名或第一名选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报请省政府授予“三晋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给予2000元的补助,已获此项荣誉的不重复授奖。

  3、全省决赛各职业、各组别满30人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前三名的选手核发相应职业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职工和教师选手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核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为第4-6名的选手核发相应职业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全省决赛各职业、各组别满20人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第一名的选手核发相应职业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职工和教师选手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核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为第2-3名的选手核发相应职业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职工和教师选手已具有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获第4-6名的选手,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职工和教师选手已具有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破格参加技师职业资格考评。

  4、对各职业、各组别决赛人数满30人的,获第1-10名的选手,颁发“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山西赛区竞赛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名次”荣誉证书。各职业、各组别决赛人数不满30人的,按参赛选手人数的30%确定名次荣誉证书颁发数量。对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山西赛区竞赛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优秀奖”荣誉证书。

  5、对全省决赛中获各组别各职业前3名选手的教练颁发“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山西赛区竞赛优秀教练”荣誉证书。

  6、团体奖:以参加决赛单位(企业、院校分别排序)全部的参赛职业、参赛选手的成绩计算总分,颁发名次荣誉证书。

  7、突出贡献奖: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由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奖”荣誉证书。

  8、符合条件的全省决赛各职业职工组、教师组优秀选手,可按程序向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申报相应奖励。

  1、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信厅、总工会,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职能作用,发动、督促有关企业、院校积极组队报名参赛。各企业、职业院校接此通知后,要抓紧时间组织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发动广大职工、教师、学生积极参加比赛。各技工院校须积极组织教师、学生报名参加相应组别的竞赛。

  2、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各代表队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各代表队须为参赛选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选手报名时除提供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外数据填报asp源码在哪里找到文件管理器,还需提供以下纸质证明材料:职工组报名选手需提供企业工作证或工作证明一份;教师组报名选手需提供院校工作证或工作证明一份;学生组报名选手需提供学生证或学生在校学籍证明一份。此外,职工组和教师组报名选手需提供所在单位缴纳的最近3个月有效社保明细,社保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报名单位一致。

  5、根据往届全国大赛要求,各省代表队每种决赛设备平台有限报数量要求,各赛项参加全国决赛选手最终比赛使用的设备平台,将根据省级决赛名次结合报名摸底情况予以确定。

  6、为提高我省智能制造竞赛整体水平,力争在全国决赛中取得好的成绩,拟由技术支持单位于省级决赛前择期在长治技师学院组织赛前培训。各报名单位可结合实际自愿组织选手参加,具体事宜和长治技师学院联系。

  崔 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王 涛 省人社厅财务资金处处长席虎平 省工信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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