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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富达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富达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及因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硅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权益下降至5%以下,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富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5.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023年3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富达实业发来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1、富达实业于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56,85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4%,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7%。本次减持后,富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68,631,336股,持有比例6.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2、富达实业于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69,99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3%,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27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7号核准,公司向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非公开发行股票108,041,36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已于2023年1月18日登记完成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发行完毕后,公司增加108,041,36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1,182,206,941股。综上,本次减持后,富达实业持有股份63,691,342股,持有比例5.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4日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3、富达实业于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81,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本次减持后,富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9,110,265股,持有比例5.00%。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富达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及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下降至5%以下,不涉及资金来源。

  2、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富达实业公司)。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硅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盛硅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的战略发展和资金安排等需求而作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以及因合盛硅业非公开发行被动稀释所致。

  (二)富达实业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合盛硅业对外披露减持计划,详见公司《合盛硅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达实业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其披露的减持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情况需要,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富达实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富达实业持有合盛硅业股份79,488,18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4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富达实业持有合盛硅业股份59,110,265股asp代码可以用多种脚本语言编写吗知乎文章下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1、富达实业于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56,85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4%,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7%。本次减持后,富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68,631,336股,持有比例6.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2、富达实业于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69,99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3%,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27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7号核准,公司向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非公开发行股票108,041,36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已于2023年1月18日登记完成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发行完毕后,公司增加108,041,36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1,182,206,941股。综上,本次减持后,富达实业持有股份63,691,342股,持有比例5.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4日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3、富达实业于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81,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本次减持后,富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9,110,265股,持有比例5.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富达实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asp学习,富达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富达实业”)持有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硅业”或“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5,341,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披露了《合盛硅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富达实业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不超过64,449,9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1,483,3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2,966,6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富达实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61,077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70,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注:上表IPO前取得的65,341,342股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注:2023年1月18日,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总股本增加,富达实业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盛硅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上表中“减持比例”和“当前持股比例”按 2023年 1 月18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富达实业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富达实业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剩余减持期间内,富达实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如何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富达实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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